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5日讯 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3日上午,微山县人民法院在微山湖畔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渔村”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活动。现场开庭审理由微山县检察院提起的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附近50多名渔民群众旁听了整个庭审。
2020年3月20日22时许,四名被告人在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水域内非法电鱼,被当场查获,现场查获作案工具两套和渔获物分别为41.5公斤、22.5公斤。经过法庭审理,四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式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庭审理后,当场作出宣判,鉴于四名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自愿向微山湖投放鱼苗,用于修复被其破坏的渔业生态资源,法庭决定依法从轻处罚,对4被告人判处拘役、罚金等刑罚。同时,判令四名被告人购置鱼苗增殖放流。
“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我们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来到微山岛附近水区,开展了巡回审判。针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被告人进行了现场开庭并当庭宣判。当地的政府、领导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当地的渔民也纷纷过来进行了旁听。”微山县人民法院夏镇法庭副庭长刘贵芳告诉记者,此次通过审判一案,达到了教育一片的目的,当地的老百姓也意识到了微山湖是我们的母亲湖,树立了要保护微山湖生态环境的这样一个生态意识,起到了明显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