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日报
2017-02-16 11:46:02
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长期以来,市委一直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2012年4月,启动实施“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采取以“增加投入、增强力量、强化帮扶”为主要内容的“两增一扶”措施,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有效提升了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中组部《组工信息》 和《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刊发长篇调研报告介绍经验。2016年5月,这一做法被评为全国组织工作教学案例一等奖,并纳入全国组织干部学院培训课程。
加大投入 提升“有钱服务”能力
基层党组织有钱办事,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针对基层党组织“有心服务”但“无钱办事”的问题,坚持财政托底与鼓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并重,既“输血”又“造血”,保障了基层党组织工作转得动、办事有钱花。市、县财政同步设立“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2013年以来逐年增加,2016年市、县财政投入分别达1.1亿元、6.7亿元,用于保障基层党建工作。建立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财政“低保”制度,按照行政村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超过5万元的按5万元计、少于3万元的按3万元计的标准,确定农村党组织运转最低经费,村集体收入达不到标准的村,由市、县财政专项经费予以补足; 将城市社区党组织运转经费由每千户每年1万元提高到2万元的标准,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照中心城区每个社区每年20万元、其他县(市、区)每个社区每年10万元标准落实。大幅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补贴报酬,按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标准,为村党组织书记发放补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补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县(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发放。高标准建设为民服务场所,实施基层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工程,按照“县建中心、乡建站、村村都有服务点”的要求,统一建立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平台,为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千村集体经营场所示范建设计划”,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或空壳村,建设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准化厂房、种养殖大棚和门市超市用房等村级组织经营场所,采取租赁经营方式增加集体收入,2013年以来扶持建设745个。鼓励各县(市、区)通过发展边角经济、土地托管流转等方式,多渠道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共减少空壳村1055个,增强了村级自我保障能力。
选优育强 提升“有人服务”水平
搞好服务,“有人”是前提。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少、力量弱等问题,坚持在数量上配齐配足,在质量上选优育强,大力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各级都有人抓、抓得好。在全省率先恢复市、县党委专职组织员制度,市、县全部设立组织员工作机构,目前,全市各级党委共配备专兼职组织员1822名。指导县(市、区)调整设立乡镇(街道)组织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全市乡镇(街道)专职从事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全部按照4人以上配备。对乡镇党委组织委员队伍建设进行规范,明确要求必须具备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5年以上党龄等任职条件,确保这支队伍真正懂党建、能够集中精力抓党建。在连续11年举办农村党员干部大专班基础上,依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成立农村干部学院,对现职村“两委”成员和后备干部免费进行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把本土村干部培养成永不撤离的村官大学生,2016年7月学校管理处党总支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省率先恢复农村党员“冬训”这一优良传统,县(市、区)集中培训村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分批集中培训其他农村党员,实现了“全员参训、一年一训”。全面推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村党组织民事代办制度》《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制度》《困难党员帮扶救助制度》四项制度,健全完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服务基层党员群众质量。在全省率先开办济宁党建电视频道、互联网频道,顺应“互联网+党建”发展趋势,积极推进智慧党建平台建设,已建成平台站点5346个,其中村级站点5115个。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等7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不断巩固基层基础。
强化帮扶 建立干部驻村联户体系
在总结连续多年选派机关干部驻村扶贫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开展“大规模驻村入户,面对面谈心交流”活动,经过不断拓展深化,持续用力推进落实,全面建立了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组织7.3万名机关干部与所有村、181.4万农户建立一一对应联系,1244个部门与206个社区、2250个网格、70.1万城镇居民家庭建立直接联系。坚持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制度,定期从市、县直部门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到贫困村或软弱涣散村抓党建促脱贫,每批在村工作两年,中间不轮换,2015—2016年度全市共选派第一书记866名。把“抓党建促脱贫”作为首要任务,实行“第一书记项目”制度,对涉农部门单位项目、资金、政策资源进行整合,列出项目清单,开辟快速办理通道,优先用于第一书记村,立项125个、落实资金1230万元。按照市派第一书记村每年10万元、县(市、区)派第一书记村每年5万元、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每年1万元的标准,支持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建立民意诉求收集分理机制,对干部驻村联户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分类收集梳理,层层明确办理责任,及时解决群众难题。2016年,全市驻村联户干部帮助3.75万贫困人口落实精准扶贫措施,有力推动了省定扶贫重点村实现整体脱贫。为防止流于形式,市、县专门成立下派干部工作办公室,市委向各县(市、区)派驻下派干部工作团,县(市、区)委向乡镇(街道)派驻工作队,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坚持领导示范带动,2016年底,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部按规定完成调研和住村任务。研究制定《济宁市干部驻村联户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和《济宁市第一书记管理办法》,把干部驻村联户工作纳入部门单位责任目标、党政干部问责体系和干部考核考察内容,以更高标准推动任务落实。
压实责任 强化大抓基层导向
严格规范党建责任,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县、乡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意见》,分别明确县(市、区)党委26条、乡镇(街道)党(工)委20条和部门党组(党委)13条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对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职责进行全面规范,对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做到可操作可考核。明确年度任务,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指导县、乡党委书记每年年初列出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逐项明确具体措施、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实行全程记实、动态通报,每月对县(市、区)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县(市、区)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委书记经常抓、抓经常。从严考核问责,开展基层党建专项考核,实行市对县、县对乡、乡对村“三级联考”,公开排名、逐级问责,先后对293名责任人落实了“当年不得参与评先创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的规定。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市、县党委书记对县、乡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逐一进行点评,并开展专项约谈,反馈述职评议和考核结果,有效传递压力和责任,带动形成大抓基层的浓厚氛围。“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是一项党建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下步工作中,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深化拓展“两增一扶”措施,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花、劲往基层使、资源往基层倾斜,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通讯员 济组轩 记者 宋仪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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