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7-12-12 12:14:12
济宁新闻网讯 我市近日印发通知,确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主要涉及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以及三红”、老复员军人、烈士老年子女、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等,全市约有7万名优抚对象从中获益。目前第四季度补助经费1095万元已全部下达至各县市区。(《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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