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圣城网
2017-12-13 11:03:12
为深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持续深化全市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本月起,我市将开展城区文明出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象包括公共交通、公共秩序、公共环境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公共交通
以治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道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和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道路为重点。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
交警部门在城区人、车流量较大的人行横道处增设交通信号灯和违法抓拍设备,实时记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信息。组织警力在无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现场取证、现场处罚,增强警示效果。
市交通运输局发挥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示范引领作用,将驾驶员“礼让班马线”情况纳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及企业内部考核内容。
处罚
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一律采取拍照或录像取证的方式固定违法证据,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釆取锁定拖走等措施,对驾驶人处罚后方可放行。
针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对不服从交通指挥人员管理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调查取证,依法予以处罚。
公共秩序
以治理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大声喧哗、吸烟为重点。
行动
在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出入口、挂号处设置文明出行公益广告、提示牌,成立文明劝导员队伍劝阻不排队、不遵守秩序、大声喧哗等不文明现象。
在济宁汽车总站、济宁汽车北站、济宁汽车西站、兖州汽车站、曲阜机场出入口、售票处、候车候机大厅和城区公交站点设置文明出行公益广告、提示牌,成立文明劝导员队伍劝阻不排队、不遵守秩序、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损坏公物、争吵谩骂、打架斗殴等不文明现象。
在旅游集散中心和景区出入口、售票处、景区内主要道路设置文明出行公益广告和文明旅游提示语、文明旅游公约,组织文明旅游志愿者队伍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
在文化广场和电影院、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商场超市出入口、博物馆、纪念馆等设置文明出行公益广告、提示牌,成立文明劝导员队伍劝阻各类不文明现象。
公共环境
以治理道路、景区、公园、广场、车站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为重点。
方式
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理,集中整治每周不少于3次。
行动
联合执法队伍以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景区、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全天候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联合整治。比如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从车辆向外抛撒垃圾和违规携犬进入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对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养犬干扰他人生活,放任犬恐吓他人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教育和整治,对不听劝阻、污辱、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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