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2020-07-09 08:39:07
为加强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济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错时错峰加油。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管理制度,夏秋季期间(6月---10月)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加油时间安排在17:30至次日9:00。倡导干部职工带头夜间加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私家车夜间加油,夏秋季期间(6月---10月)20:00至次日6:00。
《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财政、国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采取现场抽查、调阅加油记录、调阅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公务用车错时加油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公务用车错时加油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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