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7日讯 9月27日上午,济宁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济宁检察机关紧跟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工作部署,自觉把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成效,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济宁检察机关还综合运用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为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让企业安定创业、安心发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济宁检察机关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出台了系列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工作措施,以实际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疫情防控期间,济宁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办理提出明确要求。据了解,此前,该院就制定出台了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指引机制,规定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承办检察官要围绕拟采取的司法措施、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处置措施。机制运行以来,依法决定不捕不诉民营企业负责人35人,对无羁押必要的11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被采纳。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具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的,依法决定不捕不诉、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47人次,努力让企业安定创业、安心发展。
为充分彰显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温度,济宁检察机关坚持检力下沉,改进方式方法,深化工作载体和平台创新,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性和精准度。
根据企业需求量体裁衣,为企业提供“靶向”检察服务,印制并发放《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指引手册》《企业复工复产手册》1500余册,帮助企业明确法律红线和风险,及时宣传党和政府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促进企业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经营。
同时,注重把开展检企共建作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济宁检察机关组建“检察官讲师团”,以企业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廉洁促发展”“敬畏存于心、廉洁伴我行”等主题宣讲活动,促进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规范经营、诚信经营观念。持续深化“四进”攻坚行动,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企业230余家,开展调研、走访47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60余条。
据了解,为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济宁检察机关全面优化整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实现涉企法律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办理,为社会大众提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检察法律服务;搭建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检察长接访制度,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接待来访民营企业人士75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