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21 16:50:07
齐鲁网济宁7月21日讯 如果在出行途中,所驾驶车辆并没有直接撞到人或物,路上一个骑车的人却突然摔倒了,驾驶员需要负责吗?答案是肯定的,日前,济宁市就发生了几起“无接触事故”,希望能给广大驾驶员提个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这是在济宁市任城区张石线和戴庄医院路口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的皮卡车由南向西准备左转弯,一辆红色的摩托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通过监控可以看到,摩托三轮车为了避让左转弯的皮卡车,直接开到路边的坑中。”济宁市任城交警大队交宣股股长孟宪峰告诉记者,虽说没有发生直接的碰撞接触,但是摩托三轮车为了紧急避让转弯车辆驶入坑中,惯性下驾驶员头部撞碎挡风玻璃后冲出车内,而准备左转的车辆一看情形不对,猛加油门逃离了现场。
在另一起事故中,一辆黑色轿车正准备左转弯,而此时一辆三轮车正直行通过,在这种情况下,三轮车在采取避让措施的过程中侧翻在了路上,整个过程中三轮车并没有和轿车接触。由于事故发生时,电动三轮车车速快,侧翻后,驾驶人手臂被压在车下,而黑色轿车驾驶员未停留驶离了现场。周围群众见状迅速进行了施救,拨打了急救电话。经诊断,三轮车驾驶人手臂骨折,无生命危险。
以上两起事故均属于无接触,民警告诉记者,根据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事故责任认定是依据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对造成该起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大小来决定的。虽然无接触事故中,双方车辆并未发生碰撞接触,但是相关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的间接作用,那么相关驾驶员在事故中也要负一定责任。
无接触事故并非碰瓷,经过视频监控研判可以明显看出。民警介绍,当前无接触事故发生原因主要是驾驶员强行转弯未让行,过路口未观察仔细,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等。在此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遇到类似事故,不要自作主张擅自离开,一定要首先报警,向交警陈述清楚当时的情况,由交警前来处置,同时要救助受伤的人员。
闪电新闻记者 济宁台 仲志维 邹城台 孟栋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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