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3日讯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日前发布公告,决定启用相关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11月23日至11月29日,启用时间为11月30日0时。
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具体位置
据了解,新增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机动车驾驶人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