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10-13 16:08:10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3日讯 10月13日上午,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城区禁鸣专项整治工作通气会。为巩固前期禁鸣成果,防止乱鸣喇叭现象反弹,减少市区噪声污染,济宁市公安局决定再次扩大济宁主城区禁鸣区域。
根据2020年10月10日起实施的《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扩大济宁主城区禁鸣区域的通告》规定,扩大后的禁鸣区域为:东起东二环(S104)、西起济水大道(老G105)、南起南二环(临菏路)、北起北二环(S338)环线(不含上述道路)以内区域。区域内禁止一切机动车鸣高、低音喇叭。
警车、军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运钞车等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车辆,除执行特殊紧急任务外,禁止在上述区域内鸣放各类警报、音响。
对在禁鸣区域鸣喇叭的车辆,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处50元罚款;对安装使用怪音喇叭、非法改装排气管、非法安装警报器的,依法拆除、收缴,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为加强对机动车喇叭噪声污染的控制,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济宁市自2003年4月下旬起,在济宁城区部分路段实施了禁鸣,并在2004年7月和2016年7月先后两次扩大城区禁鸣区域的范围,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7-6591156,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7-6591156,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