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8日讯 2月28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任城专场,介绍济宁市任城区“田长吹哨 部门报到” 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任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济任发〔2019〕12号)、《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济任政办发〔2020〕4号)等系列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开展。但是由于地理环境影响、经济利益驱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等原因,任城区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经济林木的情况仍较多,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不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为了压实基层保护耕地责任,促进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济宁市任城区出台了《济宁市任城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设定了总体目标。全面建立和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现每块耕地有田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方案》明确了基本原则。坚持严保严管、权责一致、协同联动、奖惩并举的基本原则。
《方案》明确了组织体系。确定全面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田长制体系,区长担任一级田长,分管区长担任一级副田长,镇长(主任)担任二级田长,分管副镇长(主任)担任二级副田长,村(社区)主任担任三级田长,分管副主任担任三级副田长,可视实际情况分片区设置网格员,协助三级田长工作。建立“田长制”办公室,确定“田长制”办公室职责和办公室成员单位。确定了各级田长职责,包括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工作措施,促进耕地保护相关工作开展等职责。
《方案》明确了工作安排。分为宣传动员、推进实施、总结验收、长效机制建立四个阶段开展“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
《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 各镇(街道)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同时明确经费保障,强调综合评价,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