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13 11:35:07
齐鲁网济宁7月13日讯 记者从济宁教育局网站获悉,根据济宁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杏坛名师”评选培养实施细则〉的通知》,日前,济宁市决定评选2018年度济宁市“杏坛名师”。评选范围包括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齐鲁名师、省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本次拟评选“杏坛名师”50名(其中高中阶段14名〈高中11名,中职中专3名〉,初中14名,小学20名,幼儿园2名,各学段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作调整)。其中,校长、副校长人选不超过评选总数的10%。参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非幼儿园参评人员须具有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其年度考核近5年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近5年为优秀等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在业务方面,此次评选要求参评教师要有精湛的教育教学水平。在培养优秀学生创新、创造能力,或转化学困生、问题生,或指导职业类学生技能大赛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显著成效;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公开课或教学观摩活动。近5年至少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两名)完成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报告、论文或经验总结,或出版过教育教学类著作。同时还要求参评教师帮扶青年教师成效显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获得良好成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杏坛名师”评选着重强调了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参评。分别是存在有偿家教,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有违师德师风要求情况的;存在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伪造荣誉证书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参加教师培训而无故未参加的,或参加教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或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不达标的;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有不合格记录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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