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8-07-13 10:06:07
“我没喝酒,就是刚吃完鸡,可能鸡里面有酒”。7月6日,一白色轿车司机的一句话把邹城交警和逗乐了。
当日,邹城交警八中队民警依法对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进行检查。当驾驶人打开车窗时,民警闻到一股酒味儿,该驾驶人一听查出酒驾,连忙解释。
民警听完向其解释,“刚用酒精测试仪检测到您属于酒驾,如您有异议,可以带您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查”。执勤民警说。
面对铁证,该驾驶人一下子蔫了,终于承认自己为了逃避处罚才想着甩锅给“啤酒鸡”,发现根本不可能蒙混过关,只有“酒后吐真言”。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毫克,属于饮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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