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8-09-17 16:45:09
记者日前从济宁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济宁市确定自今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不变。预计全市将减轻参保单位负担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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